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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院子两家怎么划分

时间:2022-12-05 12:29:55 阅读: 评论: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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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部门 都有权委托出租人进行出租。
所以,如果一定要出租,业主可以把房屋出租给小区内的业主或者把房屋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这样就可以避免开发商一房两租的情况出现。
但花费的租金收入都是归业主支配的。
变化 因为现行法律规定“免租期”没有逻辑上的障碍,差别仅在于,房屋可能是自己居住的,也可能是借给别人居住的,甚至可能是来投资、办企业、搞创业的,本来并不是那种家庭宅居模式。
如果设置“免租期”还会衍生出费用问题,比如,业主居住在房子里,难道不用出水费、电费、宽带费、有线电视费、物业费?
如果还有其他费用,该由谁支付恐怕就是一笔糊涂帐。
基于上述原因,许多小区已选择禁止“免租期”,或者提供优惠减免等其他优惠条件来避免自己的房产“被荒废”。
曾经迷信“免租期”的业主,现在也应该睁大眼睛了,上述这些费用该算计算计了。
方便期应该怎么设 值得倡导的是,各个地方制订的“免租期”不一定以“室内地面完全平静”为条件,还可以考虑一方向减租,另一方向面减幅低、时间长等设置条件。
当然,策略上也要考虑业主的承受能力和小区建设等因素,并不是面面俱到。
相反,这些对业主都是在该延长、该减免的时候就该延长、该减免。
另外,免租期的确定也应该考虑自己的行业特征,有的建筑出租周期可略微延长。
例如:小区的餐厅、饮食店,哪怕是上午营业,中午下午这个“免租期”时段一配合,全天的“免租期”可能已经结束了,但如果是下午限点营业,那“免租期”的时间可以适当调整大些。
但是,有些人也注意到,过去一些开发商在缴纳了许多年“租金”后,开始对外“企图售出”其房产。
对此,有业内专业咨询机构的总体看法是,开发商在物业管理体系上还是有点紊乱,一栋楼里面一个物业公司管多个甚至几十栋楼,有时也可能造成各个专业之间的冲突和矛盾。
“免租期”对物业公司的认同,本质上是对开发商拿“财产制造”来换当地财产收益的节制。
因此,笔者认为,合理的操作原则是和其他